问
您好,我原户口所在地为广西南宁,后迁入成都温江区并购房定居,打算改名随母亲姓,父母户口都在广西,前期咨询时提到要开具“母子证明”,母亲在南宁户籍被拒绝开具,理由是全国联网,让来咨询成都户籍,后续我需要怎么办呢?
答
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居民户口簿、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出生医学证明、收养证、亲子鉴定书等证件,或法院裁决书、判决书、公证书等证明亲属关系的法律文书,或由档案管理机关加盖印章等证明亲属关系的个人档案,或同时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民政部门查档的离婚协议书可作为父母与子女的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成都市温江公安办证中心,于2023/11/14 10:17:32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