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丈夫非成都户口,我是通过人才落户到成都,丈夫母亲已满55岁,能否投靠我落户到成都,我户口所在地?
答
成都公安户籍办证服务指南
老年父母投靠子女前置条件:非本市户籍的男性公民年满60周岁、女性公民年满55周岁,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需投靠本市成年子女(含子女配偶)的,在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
因购房、投资、纳税、引资、居住期满入户本市5年以上的,可申请市外老年父母投靠。
因购房、投资、纳税、引资、居住期满入户本市5年以上的,方可申请市外老年父母投靠。
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2、本市户籍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3、老年父母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4、亲属关系佐证材料(独生子女证或出生医学证明,或由档案管理机关加盖印章的能反映亲属关系的个人档案,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法院裁决书、判决书等能证明亲属关系的法律文书);(原件和复印件)
5、入本人或被投靠子女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投靠人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备注:
1、户籍迁移业务已实行网上“一站式”办理的省、市居民,办理户籍业务时必须提供居民户口簿原件, 其余省外户籍居民未提供居民户口簿的可容缺办理。
2、省内居民办理迁移前,必须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
3、请前往落户地公安办证中心办理。
成都市新都公安办证中心,于2023/11/23 9:34:03回复